2018年2月9日 星期五

107桃園市scratch競賽

桃園市scratch競賽系統



一、Scratch競賽: 
(一)創作工具: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(Scratch2.0 離線版)。 
除可自備麥克風、耳機外,其餘設備(如繪圖板等)皆不可自行帶入比賽場地。 
(二)競賽方式:由各校自行辦理初賽後推薦參加,於承辦單位指定比賽場地進行,比賽結束後作品繳交場地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始得離開。 
(三)競賽組別:國中(動畫組、遊戲組)、國小(動畫組、遊戲組)。 


(四)報名方式:以團隊為報名單位,每校每組最多可報名一隊參加。(學生不得跨組參賽);每隊二名學生(採合作模式)、一名指導教師(需與學生同校編制內教師)。 
二、創意市集競賽: 
(一)以創意市集的形式及「運算思維產出教材、教具、生活需求物件及創想實驗品」為主題,運用開放硬體等多元程式工具,結合崁入系統設計,展示師生創意作品。 
(二)報名方式:以團隊為報名單位(不分國中小組),每校最多可報名二隊參加。(學生不得跨Scratch競賽參賽);每隊二~三名學生、一名指導教師(需與學生同校編制內教師)。 
三、報名期間:107年2月21日至3月5日,由各校提出日推薦隊伍名單至官方網站報名(http://game.tyc.edu.tw/scratch/)。 
四、公布比賽場地:107年3月10日前。 
五、競賽日期: 
(一)Scratch競賽:107年3月17、18(星期六、日)。 
(二)創意市集競賽:107年3月17日(星期六)09:00-12:00 
六、競賽場地:預計在大溪高中電腦教室同步競賽(視報名隊伍數調整競賽場地位置)。 
九、競賽時程: 
(一)上午場次

時間流程
08:20 - 08:50報到及選手準備
09:00公佈題目
09:00 - 12:00分組競賽
12:00作品繳交(工作人員確認作品繳交無誤)
(二)下午場次

時間流程
12:20 - 12:50報到及選手準備
13:00公佈題目
13:00 - 16:00分組競賽
16:00作品繳交(工作人員確認作品繳交無誤)

十、競賽題目: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命題,並依競賽組別之特性出題,於比賽時現場宣佈。 
十一、競賽使用素材限定: 
(一) 由參賽者於競賽日當場自製(繪圖工具只限使用小畫家)、輸入法只提供系統內建輸入法,會場不提供(不允許)安裝其它輸入法。 
(二) 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。 
(三) 競賽單位提供之創用CC授權素材。 
#比賽時間內不提供選手上網及下載素材(會場會提供各組學生二支USB隨身碟存檔備份)。 
十二、競賽作品版權: 
參加本次競賽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需同意其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「授權要素BY(姓名標示)-授權要素NC(非商業性)-授權要素SA(相同方式分享)」授權條款臺灣3.0版釋出,並於參賽作品標示創意授權圖示,圖示由主辦單位提供。創用CC「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相同方式分享」3.0版台灣授權條款詳見: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sa/3.0/tw/legalcode。(各校報名視同已獲得同意授權,同意書留各校備查) 
十三、比賽成績公告:
暫訂於107年3月23日於官方網站上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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